日排核廢水惹議 原能會:已超前部署應付最差情況

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劉宗龍攝)

日本內閣4月13日決議福島廢水將在2年後稀釋排放入海,引起鄰國強烈抗議,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今(2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核廢水排放期程可能會因爲日本有效隔絕電廠周遭地下水或是首相換人而改變,但最差情況就是2年後按計劃排放,原能會已跨部會提出相關計劃因應,同時也會建置海洋擴散模式追蹤。

根據評估,日本到了2022年將累積137萬公噸的核廢水,主委謝曉星說,如果排放期程有變,可能原因爲福島第一核電廠周遭地下水已全數隔絕不再衝刷,再來就是日本首相換人,否則最差的情況就是日本按表2年後將核廢水排放入海,原能會已跨部會提出「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環境輻射監測及安全評估計劃 」因應。

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表示,我國核電廠針對氚處理水的排放標準爲每公升5萬貝克,日本標準則是每公升6萬貝克,但因爲福島這次情況特殊,以自主加嚴稀釋標準1/40,即每公升1500貝克,並經過ALPS系統去除62項放射性核種,剩下無法去除的氚纔會在符合標準下排放。

劉文熙指出,正常運作的核電廠產生的廢水在經過收集並經過吸附、蒸餾、除礦處理後,可用水將回收,剩餘少數無法回收利用的纔會按照法規排放,臺電與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都會做相關環境濃度取樣監測,目前監測結果都符合法規標準。

謝曉星說,日本其實2年前就已經決定要將含氚處理水排放入海,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也爲日本背書韓國則極力爭取相關監督機制,日本也同意韓國加入IAEA組成的專家調查團,因此韓國最近態度也明顯軟化

至於爲何日本要採取海洋排放的方式?因爲日本地下水豐沛,地層注射與深埋方式都很難做到,蒸發除了量少,最後還是會隨着降雨回到海洋,上述處理成本都是天文數字,因此排放入海纔是最理想的方式。

「依據IAEA標準,輻射劑量都達到合理原則,沒有輻射當然是最好,但在環境背景值下不可能完全沒有,若擔心食安不吃是最好,但從輻射標準來看,科學上是安全的。」

輻射偵測中心主任徐明德說,去年起召集相關部會開會時,海域輻射偵測是核心議題,2019年10月起已加強海水含量分析,鄰近海域監測點將從目前33點增加到95點,預計今年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