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飆30萬 黑幫淪監控車手

刑事局掌握,因修法遏阻詐團取得人頭帳戶,人頭帳戶的黑市價飆漲到1本3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爲從源頭阻斷詐騙集團洗錢管道,《洗錢防制法》5月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雖是採先行政、後司法的處罰模式,但也讓詐團取得人頭帳戶的難度大增,連帶使人頭帳戶飆漲到1本30萬元天價。警方發現,有詐團無法取得帳戶,乾脆改用傳統「面交」,甚至連黑幫大哥都淪爲監控車手。

過去詐團會以假求職方式騙帳戶,去年臺版柬埔寨慘案,就是求職後被囚禁,直到帳戶警示。警方指出,目前多數是自願賣帳戶,很少被騙;人頭帳戶罪雖然初犯僅告誡,但有對價或提供3個以上帳戶,以及5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仍對「賣簿」歪風有一定遏阻作用。

加上,隨着帳戶不斷被警示,詐團能用的帳戶持續減少,反映在人頭帳戶的黑市價格。刑事局掌握,申請虛擬貨幣、網銀帳戶且設定好約定轉帳的人頭帳戶,屬最高級的人頭帳戶,目前黑市有30萬價碼。從2000元,到去年臺版柬埔寨漲到20萬,物以稀爲貴,顯示詐團「收簿」難度愈來愈高。

警方說,對詐團來說,騙錢容易,難的是怎麼洗錢,有的詐團收不到帳戶,改用最原始面交取款。具黑幫背景的31歲鄭姓男子,月初在北市中山區擔任車手頭,在咖啡廳外監控車手取款,但被拿假鈔埋伏的警方逮捕。

鄭槍砲、毒品前科累累,去年才被查獲改造手槍,身高180公分、體重近百公斤的他當時還反抗拒捕。他父親曾是新竹黑幫「風飛沙」老大,2007年遭當街槍殺,10多年後鄭也加入風飛沙。

令警方訝異的是,多次擁槍自重的鄭,竟淪爲監控車手。鄭否認詐欺,辯稱是網路約砲,抵達約定現場發現警察在抓人,他不認識被逮的車手。儘管手機裡有他跟車手的共同羣組,他仍全盤否認,復訊後被羈押。

警方說,詐團面交就像諜對諜,常傳出車手黑吃黑,因此詐團會安排不只一人在取款四周監控車手,隨時向主嫌回報,鄭就是監控的角色。

此外,詐團也會假扮虛擬貨幣的「幣商」,騙被害人當面現金交易,實際上是用僞造方式轉帳泰達幣,從南到北,已發生數起黑吃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