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跟男人上摩鐵「躲雨」挨告 辯「他是同性戀」法官判免賠
人妻跟男人上摩鐵「躲雨」挨告,辯「他是同性戀」,法官判免賠。(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夫阿冠(化名)指控妻子小麗(化名),2021年間與陌生男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怒告求償30萬元。法庭審理時,小麗辯稱,確實曾與男性友人到旅館,但是因當時下雨,2人才會去開房間「聊天」,且對方是「同性戀」;法官認爲阿冠未舉證說明小麗與男友人有婚外情,因此駁回其告訴,判小麗免賠,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阿冠(化名)與小麗(化名)前爲夫妻,案發後已離婚。阿冠指控,2021年4月29日某時許,小麗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陌生男子前往某汽車旅館休息或住宿,依一般社會通念,小麗與該男子之往來已逾越普通朋友之分際,而有親密之男女私情往來,已侵害他的配偶權,致其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因此向小麗提告求償30萬元。
法庭審理時,小麗辯稱,2021年5、6月間某日與友人去汽車旅館,當天原本約在外面,因下雨才前往汽車旅館聊天,但2人並無逾舉行爲,且該名友人是「同性戀」,她並沒有外遇。
法官勘驗阿冠提出之錄音內容,僅聽聞小麗曾與某男子、汽車旅館人員洽談休息一事,並於2分鐘後車輛熄火、1個半小時後車輛發動,至於該段錄音具體日期爲何、當下情境爲何、在場有無他人、2人是否於車輛熄火至發動間確實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單獨相處,均無從得知。
法官認爲,是否得以所謂「常情」來推論小麗確實與該名男子有婚外情,實非無疑,而阿冠也未能提出其他證據以實其說,因此駁回其上訴,判小麗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