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軌小8歲鮮肉!姦情曝光竟放大絕嗆尪:我就是賤嘛

人妻出軌小8歲鮮肉!姦情曝光竟放大絕嗆尪:我就是賤嘛。(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小她8歲的小王,2人不僅相約出遊,甚至還到旅館過夜發生性行爲,他發現後質問妻子,沒想到對方竟反嗆「所以呢?」、「我就是出軌了嘛,我就是賤嘛!」,2人吵到離婚,令他痛苦不已、身心倶疲,因此怒向小王提告;法官認爲小王已侵害人夫配偶權,應給付人夫15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妻子卻於2020年2月間在交友軟體「探探」上認識小王,2個月後2人就相約出遊並至旅館過夜發生性行爲。小王還在微信發文向妻子示愛:「我真的喜歡妳,想把妳當愛人一般去疼愛照顧妳。妳說離婚後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我要陪妳去做去見證」以及「我並沒有把妳當成大我八歲的女生看待,從來沒有個女生讓我如此喜歡且着迷」,可見小王明知妻子已婚身分。

同年7月,妻子向他坦承與小王外遇,他質問妻子「離婚前走的那麼近,出去玩然後又唱歌去外面睡,這本來就不應該的嘛!」、「你現在就是一心一意就是你跟別人上到牀了,你當然心思就在別人身上嘛」,沒想到妻子竟大言不慚地回覆「所以呢?」、「我就是出軌了嘛,我就是賤嘛!」;而小王曾承諾不再破壞2人婚姻後,仍出爾反爾與妻子繼續交往,經多次提醒、要求,仍置之不理,已致他與妻子婚姻失和,時常發生爭執,在忍無可忍下與妻子離婚,令他痛苦不已、身心倶疲,因此向小王提告求償50萬元。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可知悉小王與人妻確有逾越正常交友分際之關係,雖無積極事證證明2人已發生性行爲,但可知小王確有介入人夫家庭之事實,自屬不法侵害人夫配偶權,因此法官判小王應給付人夫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