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正拚年底送立院 逾7成支持同性適用

衛生福利部日前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次長周志浩今天說,盼儘快送入立法院,最好今年底、明年初。另外,有調查顯示,逾7成支持同性配偶適用,75%支持有配套開放代理孕母。

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許久,今年曆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衛福部公佈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開放同性伴侶、單身人工生殖合法,代理孕母也在增列範圍。民團要求草案刪除代孕相關條文、脫鉤處理。

人工生殖法修法難凝共識,是新政府面臨最大挑戰之一。周志浩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仍在草案預告階段,待60天預告期結束,預計7月儘速蒐集、統整各界意見,送進行政院討論,「知道有些民衆在等,因此會縮短行政時間」,希望今年底、明年初送進立法院審法案。

此外,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今年3月至5月對人工生殖法修法進行意見調查,共蒐集1318份問卷,今天公佈調查結果,超過8成受訪者支持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科技、72%支持開放同性配偶適用人工生殖、75%支持建立在完善法規與配套措施下開放代理孕母。

根據國健署預告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擬開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業目的,代孕條件爲設籍臺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爲限。另外,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託配偶共同簽訂代孕契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屬告訴乃論。

草案規定,委託配偶委託代孕生殖,應符合妻子或女同志伴侶雙方皆無子宮、子宮先天性異常、免疫疾病等原因無法懷孕,或因懷孕或生產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受術配偶雙方均爲男性。委託配偶至少一方在臺灣設有戶籍、年齡未滿50歲。

臺灣子宮內膜異位症學會秘書長何彥秉提及曾遇過1名35歲患者,因被診斷出子宮內膜癌,雖然保留卵巢,但必須切除子宮,無法生育,最後選擇至烏克蘭尋求代理孕母的協助,才能一圓生子夢。先天無子宮、子宮有嚴重問題等無法生育的患者,代理孕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

這次調查顯示,反對代理孕母的主要原因仍是擔心女性權益被剝削、存有子宮販賣等疑慮。何彥秉認爲,保障和極大化各羣體的利益纔是真正的正義,在不違反善良風俗且有完善法規制度前提,才能同時保護代理孕母的權益與不孕症患者的生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