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公聽會 代孕議題無共識

國民健康署27日舉行「人工生殖修法議題」公聽會,吸引許多民衆前往聆聽。(範揚光攝)

《人工生殖法》修法備受關注,國健署27日舉辦公聽會,邀集民間團體代表、法律專家及政府相關單位出席。各方意見皆認同以「人工生殖子女權益」爲優先,但針對單身女性、同性伴侶適用人工生殖與否,沒有明確共識,至於爭議較大的代理孕母議題,更是意見兩極。

《人工生殖法》是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主要修法面向包括開放單身女性、同性伴侶和代理孕母,但社會意見紛雜。臺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爲,衛福部將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兩個不同範疇的議題放在一起,顯然有立場。衛福部次長周志浩聞言打斷黃淑英的發言,數度強調「沒有預設立場」,歡迎大家建議。

臺灣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黃閔照表示,考量現今社會變遷、家庭組成改變及少子化問題,學會同意單身女性、同性伴侶和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代理孕母方面,應考量人工生殖的最佳利益,以子女爲優先,代孕者第二,再來纔是委託者。

臺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秘書長鄧蔭華表示,反對代理孕母合法化,以免貧窮婦女出借子宮謀生。中央警察大學教授鄧學仁指出,代理孕母議題涉及子女的法律地位,如視同委託夫妻的子女,可能違反《民法》的「以子宮爲母」原則,且應思考孕母對於胎兒是否有瑕疵擔保責任。

至於單身女性是否適用人工生殖?鄧學仁指出,《兒童權利公約》強調父母親有健全家庭的義務,單身女性生育的資源系統可能相對不足,需要慎重。政大法律系教授戴瑀如指出,現行法制已允許單身收養,透過相關程序確保子女的利益,應有適度開放的可能。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研究員蔡淳如認爲,應優先開放有生育意願的女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