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嫩妹 小三傳訊「他老婆坐月子帶回家嘿咻」成鐵證
人夫趁老婆懷孕偷吃嫩小三,坐月子時還將人帶回家嘿咻,最終小三判賠10萬元,人夫被妻子訴請離婚。(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基隆一名陳姓人夫2017年趁蔡姓妻子懷孕期間,結交一名剛出社會的魏姓嫩妹,2人擦出火花後,在家中與車內嘿咻,陳妻事後來蒐集到2人的露骨對話,包括小三傳訊給陳男的友人「他老婆坐月子,還偷偷帶我回家」,證明2人確實發生關係,憤而對魏女提告求償50萬元,基隆地院考量魏女的經濟狀況後,判決需賠償正宮10萬元。
蔡妻控訴,她透過友人協助,取得丈夫、小三與小三友人之間的對話紀錄,其中一段「他老婆坐月子,偷偷帶我回家一次」,證明丈夫在小三的店裡、車上與車庫發生關係,且2人對話中互以「寶貝」相稱,還出現「愛你」親密稱呼,氣得對小三提告,並對丈夫訴請離婚。
魏女在法院審理時否認與陳男發生關係,辯稱自己個性開朗,都會稱呼好友「寶貝」,還會說「愛你」,而蔡女所指的入骨對話,其實部分文字與內容,都是她的友人自己杜撰,蔡女不能以此就指她與陳男偷情,必需提出性交的證據,才能證明2人發生關係。
法官認爲,魏女與友人聊起與陳男的性事,就算是隨意杜撰,也容易讓人產生不當遐想,即使真的未發生關係,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認定魏女須賠償蔡姓人妻,但考量剛出社會,每月僅2萬元收入,又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因而判賠蔡女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