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慶鈴批彈劾案遭牽扯是「無限上綱」 監院反駁

監察院昨日開記者會,宣佈彈劾臺東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但臺東縣長饒慶鈴不滿稱監院是「無限上綱」,監院今反駁,並強調是依法究責,提案彈劾。(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昨日開記者會,宣佈彈劾臺東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同時提及臺東縣長饒慶鈴父親長期擔任該機構所屬的基金會董事,還與府簽訂行政契約書,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但饒不滿稱監院是「無限上綱」,監院今反駁,並強調是依法究責,提案彈劾。

監察院指出,本院3月5日就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淑蘭涉違法失職情事一案,召開彈劾案審查會,經10位審查委員投票表決結果,全數通過,決定彈劾成立。

監院表示,饒慶鈴胞妹任董事的教育基金會,2022年得標臺東縣府70萬計劃,因未於招標文件中揭露和饒的關係,先前就遭裁罰1.7萬元在案,本案饒縣長父親長期擔任基金會董事,屬公職人員之關係人,陳淑蘭缺協助其與縣府簽訂機構安置輔導契約書,導致縣府及基金會涉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

另外,臺東縣府經糾正後,該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去年3月更發生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陳淑蘭未善盡職責,不爲適當之改善與處置,致一再發生相同、類似情事,且得知某性猥褻案時,第一時刻竟先通知基金會,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

對於外界質疑召開記者會不符比例原則,監察院迴應,依監察院辦理糾舉彈劾案件注意事項,,提案委員得依上開規定,於彈劾案成立後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系屬常態。

監察院強調,兒少安置機構爲兒少保護最後一道防線,因此政府機關更應依法善盡監督兒少安置機構,監察院保障兒少人權一向不遺餘力,本案是依法究責,提案彈劾,沒有所謂「監察院無限上綱」、「監察院當打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