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開槍打死人又放「炸彈」勒索建商 萬華角頭落跑了

臺北地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萬華角頭陳竑諺4年前在艋舺青山宮遶境活動時尋仇,開槍造成1死1傷,今年5月遭最高法院判囚10年定讞;他另案用疑似爆裂物恐嚇建商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他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依法拘提無着,法官裁定沒入5萬元交保金。

陳男因林姓友人與趙姓男子不睦,得知趙男2018年11月30日凌晨會觀看艋舺青山宮遶境活動,他帶着一把持有近6年的手槍陪同林男與趙男等人談判,但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衝突,陳先朝地面擊發1槍恐嚇趙男等人。

流彈射穿一旁楊姓民衆右膝,陳逃離該處,魏姓男子等人自後追捕,魏追趕陳至廣州街265巷內,雙方因奪槍而拉扯,陳朝魏右前大腿處開1槍,魏大量出血死亡。

員警獲報趕往現場,發現陳男頭部受傷,先將陳送醫,後來莊姓警員前往醫院拘提時,陳男假裝身體不適,莊員未上戒具,陳男並趁隙打電話給友人,由友人開車到醫院載走他。直至7天后陳男才被逮捕到案。

歷審認定陳男因與他人有糾紛即率爾開槍以恐嚇他人,並使圍觀之民衆受有傷害,所爲實屬不該,依傷害罪及脫逃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傷害致人於死等罪不能易科罰金部分,判處10年徒刑,檢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

陳男另被檢方依恐嚇取財罪起訴部分,法官裁定5萬元交保,但他審判中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且依法拘提無着,法官認定陳男已經逃匿,裁定將5萬元保證金沒入。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