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婦連2次逃離病房 出動5護理人員結束鬧劇 下場慘了

彰化60歲周姓婦人去年6月確診新冠肺炎,住進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治療,但周婦卻不願接受治療,連續2次逃離病房,所幸最後都遭護理人員找回,沒有逃出院外釀成大禍。(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事後婦人因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遭檢方提起公訴,訊後遭法院判拘役50日,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60歲周姓婦人去年6月確診新冠肺炎,住進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治療,但周婦卻不願接受治療,連續2次逃離病房,所幸最後都遭護理人員找回,沒有逃出院外釀成大禍,事後婦人因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遭檢方提起公訴,訊後遭法院判拘役50日,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

去年6月6日確診的周姓婦人,住進彰化某醫院的負壓隔離病房治療,不料周婦因不堪寂寞,同年同月13日上午9點37分,擅自離開負壓隔離病房走到走廊,當時被沒有穿防護衣的醫護人員發現,趕緊將她推回病房,沒想到沒過多久,周婦又跑出來,還開啓逃生門沿着樓梯往下走。

判決書指出,護理人員發現後趕緊前往逃生梯將周婦攔下,避免她污染院內其他環境,最後共有5位護理人員前往,合力將失控的周婦擡回隔離病房,才結束這場鬧劇,法官審理時,周婦還供稱當時她只是口渴要拿水喝,還說謊自己生病無法走路,不過遭監視畫面與護理人員證稱狠狠打臉。

法官審酌時認爲,周婦明知新冠肺炎傳染力極高,極有可能傳染於她人,卻不遵守主管機關指示,擅自離開負壓隔離病房,進入公共空間,造成恐慌及社會不安,兼衡周婦犯後終能坦承犯行,考量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訊後依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之罪,處拘役50天,並在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