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勞工怎領1萬補貼? 薪資條、薪轉紀錄可佐證薪資減損

勞動部公佈全時勞工疫情衝擊生活補貼細節。(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 /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8)日公佈全時勞工受疫情衝擊的生活補貼方案,只要是符合資格者將可已領取生活補貼1萬元,勞動部目前初估約有80萬人符合資格,而這筆經費將由就安基金支出,目前框列80億元經費。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劃申請條件爲,今(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含)以上至3萬4,800元(含)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僱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在職者,將發放1次性紓困金1萬元。受理申請期間自今(110)年7月12日起至8月31日止。

至於到底該如何證明薪資減損,勞動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符合請領資格條件勞工可備妥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或是僱主開立薪資減少證明等影本資料上傳系統,藉以佐證月薪資減損達20%以上,採人工審覈作業,會以從寬、從速角度處理;若有資料不齊處,將會要求補件

黃維琛進一步說明,這次會框出2萬4千元(含)以上-3萬4,800元(含)以下這個區間的主要理由是,先前已經針對2萬4千元以下的部分工時勞工推出紓困,再加上跟去4月份的就業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落在3萬4385元,因此纔會把上限拉到比較靠近的投保級距3萬4800元,目前在這個區間的投保人數約有313萬人,不過這些人也不見得都有薪資減少2成的狀況,所以還是要回歸到審查的部分,目前初估應該有80萬人符合。

另外,勞動部也提到符合所規定投保條件及薪資減幅的勞工,若有以下情況者,亦非屬本計劃補貼對象

一、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其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二、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

三、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僱主、部分工時勞工的生活補貼。

四、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的停業生活補貼即期他性質相同的津貼或補貼。

五、110年5月或6月領有勞動部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