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訪談|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訪中央財辦副主任、中央農辦副主任祝衛東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 題: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訪中央財辦副主任、中央農辦副主任祝衛東  新華社記者於文靜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如何切實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將採取哪些舉措,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如何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讓農民羣衆在改革中有更多獲得感?圍繞一系列熱點關切,記者採訪了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祝衛東。

把“三農”工作放到城鄉融合發展全局

問:全會提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如何理解這一重大論斷?改革總的要求是什麼?  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現代化進程中, 如何處理好工農關係、城鄉關係,在一定程度上決定着現代化的成敗。《決定》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這一重大論斷,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對新徵程上城鄉關係的科學把握。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鉅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必須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更好地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全會以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來統攬農村改革,就是着眼把城市和鄉村作爲一個整體統籌謀劃安排,把“三農”工作放到城鄉融合發展全局一體部署推進。一方面,通過推進以人爲本的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降低進城門檻,讓有條件進城的農民進得順暢安心。另一方面,通過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讓留在農村務農生活的農民過得幸福舒心。

把該打開的“城門”真正打開

問:全會在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目前,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比常住人口城鎮化率要低近18個百分點,這涉及到2.5億多人,其中絕大多數是在城鄉之間兩棲流動的農村人口。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重點要解決這類羣體進城問題,爲城鎮化注入新動能。  《決定》提出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讓進城農民在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方面,同遷入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利,着力把該打開的“城門”真正打開,穩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含金量”,降低農民進城門檻,讓有條件進城的農民進得順心安心,支持他們在城市真正紮下根、融進去。  當然,農民在城裡沒有徹底紮根之前,不要急着斷了他們在農村的後路,要保護好他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消除進城農民的後顧之憂。

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係

問:全會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如何理解其政策要求?  答:以家庭承包經營爲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我們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決定》強調,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重點是把握好變與不變的辯證關係。  要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決定》提出,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這項工作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強,要按照中央有關政策要求,堅持“大穩定、小調整”,因地制宜細化實化政策措施,確保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保持穩定、順利延包,給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  要深化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要健全土地流轉交易市場,搞好流轉管理服務,讓土地流轉更順暢便利。要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規模經營的度,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要適應農業現代化需要,以小農戶爲基礎、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爲重點、以社會化服務爲支撐,完善農業經營體系,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解決好“誰來種地”問題,促進農業現代化。

強化端牢“中國飯碗”的制度保障

問:在健全保障糧食安全的體制機制方面,全會作出了哪些新部署?  答: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必須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決定》重點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強化制度保障,把我們的飯碗端得更穩更牢。  硬件上,突出耕地保數量、提質量。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要改革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佔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加大建設投入和管護力度,確保建一塊、成一塊。健全保障耕地用於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科學利用耕地資源,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保障基本農作物生產。  軟件上,突出調動農民種糧、地方抓糧積極性。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關鍵是完善價格、補貼、保險等政策體系,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防止穀賤傷農,讓農民種糧有錢掙。針對糧食主產區大多“產糧多、經濟弱、財政窮”,影響發展糧食生產的能力和積極性的問題,《決定》提出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創新利益補償方式、拓展補償渠道,在主產區利益補償上邁出實質步伐。這是激勵產銷區共擔糧食安全責任的重大舉措,讓主產區重農抓糧不吃虧。

通過改革讓農民有更多獲得感

問:增加農民收入是“三農”工作的中心任務,請問全會在促進農民增收發展方面有什麼政策亮點?  答:改革說到底是要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錢袋子越來越鼓。《決定》提出,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這是個新提法,更加強調對農業農村農民的全方位支持,更加註重各方面支持政策的系統集成。圍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重點從以下方面作了強調:  健全縣域富民產業發展促進機制。依託農村特色資源,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讓農民有活幹、有錢賺。健全產業發展聯農帶農機制,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推動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政策銜接並軌,把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口全部納入常態化幫扶。把應該由政策兜底幫扶的脫貧人口,逐步同通過正常幫扶有能力穩定脫貧的人口分開,實行分類管理,對沒有勞動能力的通過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兜底,對有勞動能力的加大產業就業幫扶力度。建立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補齊公共服務短板,發展壯大特色產業,增強內生髮展動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