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馮正霖:平臺經濟要在發展中規範 在規範中發展

每經記者:李彪 張懷水 每經編輯:廖丹

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提振消費、提高投資效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促進消費和投資更好結合,加快補上內需特別是消費短板,使內需成爲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

平臺經濟、直播電商作爲中國經濟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不僅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也成爲提振消費的重要抓手。

去年11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對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統籌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我國連續12年成爲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連鎖經營、直播電商、即時零售供應鏈服務蓬勃發展。

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2024年,全國網上零售額155225億元,比上年增長7.2%。其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30816億元,增長6.5%,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爲26.8%。

伴隨交易規模的擴張,平臺經濟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網絡購物糾紛亦呈現高發態勢,虛假宣傳、貨不對板、售後推諉等問題屢見不鮮。

如何規範平臺經濟、杜絕野蠻生長?直播電商在快速發展中帶來了哪些新問題?如何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直播電商發展模式?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馮正霖接受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的專訪。

直播電商行業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NBD:今年,您爲什麼會關注平臺經濟和直播電商這個話題?

馮正霖: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羣。作爲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直播電商行業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在釋放消費潛力、暢通國內循環、拓展就業創業空間、賦能產業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打造高質量消費供給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2024年3月發佈的第5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在我國10.92億網民中,網絡直播用戶規模爲8.16億人,佔網民整體的74.7%。其中,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爲5.97億人,佔網民整體的54.7%。

伴隨用戶數量增長,直播電商市場規模也在快速擴張。據有關研究機構測算,2023年,我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爲4.9萬億元,同比增長35%。

所以,這樣的發展態勢及暴露出的問題,引發了我的關注。全國政協經濟委去年列專題進行調研,也使我有機會更多地瞭解平臺經濟的發展成績,以及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各樣的問題,總結了解各地解決問題的經驗和建議。

NBD:您此前主要去哪些地方調研,有了哪些新的發現?

馮正霖:去年,我牽頭負責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專題調研組赴江蘇省南通市、宿遷市、連雲港市等多地進行了調研,感受到了直播電商發展的活力,也傾聽到不少一線的聲音。

比如南通市注重引培結合,大力推動電商平臺集聚。目前已吸引淘寶天貓商家運營中心進駐、落戶4家直播基地,聯合快手打造“南通家紡產業帶線上專區”。

宿遷市則堅持把直播電商作爲賦能產業轉型升級、激發新型消費潛能、打造中國“電商名城”的重要抓手,優化產業生態,壯大市場規模,深化業態融合,努力推動宿遷市電子商務產業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快速增長。

直播電商已從快速發展到規範發展新階段

NBD:政府工作報告提到,使內需成爲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直播電商在釋放消費潛力方面發揮着什麼樣的作用?

馮正霖:近年來,我國直播電商行業發展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在釋放消費潛力、暢通國內循環、拓展就業創業空間、賦能產業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打造高質量消費供給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我認爲,直播電商作爲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已經深刻改變了產業鏈佈局,在推動消費持續擴大和促進就業持續增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要積極肯定直播電商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的積極作用。但隨着直播電商快速發展,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也應在不斷規範發展中得到解決。直播電商已經從快速發展到了規範發展的新階段,促進直播電商行業的健康發展,要找準切入口,這就是服務實體經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直播電商平臺依法合規運營。

NBD:您提到,直播電商已經到了規範發展的新階段。當前,直播電商暴露出了哪些新的問題?

馮正霖:直播電商行業的快速發展,確實帶來了一些新的突出問題。首先是平臺無序競爭,商家發展困難。價格導向、流量牽引的經營方式,導致長期低價競爭,造成商家“內卷”問題嚴重。平臺較高的佣金比例遏制了商家的合理盈利。平臺對商家和主播的流量導引也缺乏有效規範。

其次,產品低質,售後投訴增多。據瞭解,全國12315平臺接收涉及直播電商的投訴舉報中,排名前三的問題是:售後服務、質量問題和不正當競爭。

再次,主播素質參差不齊,行爲有待規範。有的主播在帶貨中虛假宣傳,有的主播缺乏法律意識和道德底線,編造虛假信息或誤導信息欺騙誘導消費者下單。平臺的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主播的管理手段和處置方式標準不一。

最後,市場主體複雜,監管難度較大。直播電商“臺前幕後”主體多,涉及網信、市場、商務、稅務、廣電等多部門,缺乏多部門多層級的許可信息、失信信息、預警信息等協同處置機制。

要推動直播電商與實體經濟貫通融合

NBD:在規範平臺經濟和直播電商方面,目前存在哪些困難和掣肘?

馮正霖: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我認爲“兩頭”要抓住,一頭是實體經濟要好,另一頭,消費者要認爲這是一個信得過的市場平臺。只有這樣,平臺經濟纔有發展空間。一定不能搞低價競爭,不能搞流量誤導。

而直播電商作爲一種新業態,臺前幕後的“角色”較多,有平臺、經紀機構、主播、商家、消費者等。在監管層面,涉及網信部門、稅務部門、商務部門、質量監管部門等。此外,由於直播營銷有多主體、長鏈條、虛擬性、跨區域等特點,加之主播准入門檻低、直播及時靈活、數據複雜,監管部門很難以主動監測方式發現各類違法違規行爲,造成直播帶貨中營銷無底線、虛假宣傳、虛構交易、假冒僞劣、侵權違約等問題依然存在。

當然,另一個主要問題,就是法律法規缺乏,行業自律不夠。已有的法律法規不能完全適應直播電商的快速發展,行業也缺乏有效的社會組織進行自律與約束。

NBD:面對平臺經濟和直播電商出現的新問題,您認爲具體應該怎麼規範?

馮正霖:我認爲,第一,要推動直播電商與實體經濟貫通融合。支持因地制宜打造直播電商產業帶,鼓勵品牌商家開展自播和店播,對市場主體建設直播電商基地給予技術指導和政策支持。

第二,推動行業有關部門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建立直播電商全業態“聯網聯動”和“數據入庫”工作機制。聚焦重點場景,建設禁售商品詞庫(黑名單)。依法依規打擊直播亂象,保障全鏈條從業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落實直播電商平臺、直播經紀機構、頭部直播達人的合規治理主體責任。糾正以價格爲導向,以流量爲目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爲,營造以信用爲基、商品質量爲根的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優化平臺或機構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清除協議規則中侵害經營者或消費者權益的條款。健全導流機制,減少平臺在流量、運營等方面的“黑盒子”操作,適當降低導流費用。建立完善的內容審覈機制和信用評價體系。

第四,規範主播直播行爲。豐富直播內容生態,督促直播電商平臺、直播經紀機構定期爲主播開展培訓,嚴格資質審覈。鼓勵主播積極參加專業培訓,提升專業技能。引導主播遵紀守法、誠信敬業。

與此同時,強化行業法治建設,不斷髮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作用。要加快出臺直播電商監管辦法,加快修訂電子商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將直播電商納入規治。建立國家層面的直播電商協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發揮行業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