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強化市場調節手段,進一步改善汽車消費環境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共帶來四份建議,圍繞着建設面向智慧交通的大科學裝置、推動汽車數據產權立法、改善汽車消費環境、推動解決醫療資源不均衡等方面。

朱華榮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2024年經濟工作時強調,要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特別是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新質生產力。汽車產業作爲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對經濟增長和就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議進一步打通汽車行業消費環節,優化汽車行業政策,鼓勵市場創新,強化消費體驗,提升新質生產力。

推動建設大型駕乘模擬器

目前,我國已成爲全球最大的汽車生產國和銷售市場,海量的駕駛場景及用戶數據,對車輛被動安全、智駕安全、信息安全領域提出更多挑戰。

朱華榮向證券時報記者透露,當前,各汽車強國均已建成或在建集成車、路、雲全交通要素在環的未來交通混合現實大科學裝置,即大型駕乘模擬器,將前述問題在實驗室環境中安全、可控地復現、分析與解決,但我國在該領域仍然處於空白狀態。

據悉,研究並建設該大型科學裝置還有助於研究並形成芯片、OS、V2X、自動駕駛、AI算法、人形機器人等未來智慧交通重點領域的國家及行業標準;有助於築牢功能安全、預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協同防護等關鍵技術;有助於加速中國全等級自動駕駛商業化進程等。

基於以上背景,朱華榮建議發揮體制機制優勢,以頂層設計推動大裝置建設,一方面建立產學研用融合科研平臺,推進大科學裝置建設;另一方面將該項目納入國家重點科技基礎設施規劃,以保障資源投入。

完善汽車數據產權立法

智能汽車時代的到來,讓汽車行業從“硬件主導”到“軟件定義”逐步轉型,汽車產品對於用戶而言已不再是簡單的出行工具,而是全新的智能空間。這種變遷,使得智能網聯汽車的數據安全保護成爲產業界高度重視的領域。

截至目前,我國已陸續出臺了《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個人信息保護法》《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下稱“數據二十條”)等法律法規,對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產權確立了部分概括性規定。

但從實踐效果來看,目前我國的汽車數據安全保護仍然存在一定挑戰。朱華榮表示,目前汽車數據中非個人信息的邊界模糊,權屬不明,這將不利於個人信息的保護,同時也導致了車企等不便對相關數據進行合法充分的處理和使用,不利於相關數據由“數據碎片”的分散化向“數據糧倉”的集約化轉變,不利於技術和汽車產業發展的提質增效。

對此,朱華榮建議明確汽車數據中個人信息的界限,細化汽車數據產權規定,落實車企對汽車的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

具體來說,建議進一步在汽車行業落實“數據二十條”規定的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立的數據產權規則,促進數據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

進一步改善汽車消費環境

汽車產業作爲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對經濟增長和就業起着重要作用。朱華榮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進一步打通汽車行業消費環節,將有助於提升新質生產力。

具體來說,目前消費者購買汽車時,部分環節仍不支持線上化辦理及流轉,這影響了消費體驗、辦理效率,也間接增加了成本。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對汽車行業制定的政策不統一,或行業部分政策相對缺失,導致消費者車輛使用公平性、品牌競爭公平性、加速保有車輛更新換代受到影響。

針對以上種種痛點,朱華榮建議推行汽車消費零售發票電子化,上牌辦理流程線上化。

同時,他還建議審視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要求,加快數據流通平臺與機制的建立,賦能企業創新消費體驗。

針對如何優化汽車市場競爭環境的問題,朱華榮建議統籌完善汽車行業相關政策。對於限行、限購政策,建議採取“基於互聯網、大數據賦能下的智慧交通管理,強化交通基礎設施合理規劃與建設,收取一定通行費的市場調節手段”等措施,替代行政管理手段。

此外,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也至關重要。朱華榮指出,對於地產車補貼保護政策,建議有序清理、破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爲全國統一大市場營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環境。

圍繞消費者上險環節,朱華榮建議推動車企與險企“總對總”合作,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消費者保險購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