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4立法會議員資格 港府:外國無端指責「爲破壞一國兩制」

▲4名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資格後,所有民主派議員已提出總辭表達不滿。(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日前遵循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取消4名民主派議員的資格,引來英美等國的譴責。對此,港府14日下午強調,多國作出毫無根據的指責,旨在破壞「一國兩制」下中央與香港的關係,這些國家或政府粗暴可恥地干預另一個國家或政府的內政,違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香港政府表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04條明確要求指定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要求也是相關香港法例下對個別人士參選選舉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早前法院的裁決亦確認了這些實質的法定要求。」

香港政府指出,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國家制度,擁護國家法例是國際通例,任何違反誓言的行爲是不能容忍的,「例如美國國會議員必須效忠美國憲法,違反誓言可被刑事檢控;在英國,任何人拒絕效忠英國女王無法就任議員。沒有國家會對包括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違背誓言,或背叛國家的行徑會視而不見的。」

香港政府提到,楊嶽橋郭家麒等4名立法會議員先前曾報名參加立法會換屆選舉,但在提名期結束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失去參選下屆選舉的資格,選舉主任明確指出,四人的行爲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相關條文下的參選者聲明要求,即是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政府強調,該4名立法會議員被選舉主任依法認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被裁定提名無效,如容許不符合資格參選立法會選舉的人士繼續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並不合邏輯。

香港政府表示,由於上述問題涉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8月11日所作的決定和其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就四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自行作決定,因此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問題

香港政府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合憲合法,是必要的,該決定爲立法會議員違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要求定下明確法律後果,明確規定法律後果適用於經依法認定爲不符合資格參選立法會選舉的立法會議員,爲特區政府宣佈這些立法會議員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

香港政府認爲,這適時的決定確保準確貫徹實施「一國兩制」,以及妥善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完全不存在所謂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高度自治的問題。

香港政府提到,部分人士批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壓制人權、自由,削弱民主或立法會對行政機關權力制衡,此等說法完全偏離事實,「特區政府對外國政客作出的不負責任言論予以譴責。」

香港政府強調,香港事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外國有關政府和人士應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