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已強抓650起酒駕 蘆洲警尾牙春酒加強取締
春節期間,蘆洲警將針對尾牙、年節及春酒等處,加強轄內易酒後駕車肇事路段及時段取締。(圖 / 劉詠韻翻攝)
年節將至,爲避免傳出民衆酒駕憾事,蘆洲警分局昨(3)日規劃「防制酒後駕車執法」勤務,針對尾牙、春酒等飲宴地點加強取締,目前已取締3件酒駕。對此,警方指出,去年取締酒駕共計650件、扣牌計643件;2023年酒駕事故發生件數,相較2022年減少10%。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自去年6月30日起上路,依據道交條例第35條增訂規定,汽機車駕駛人經測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裁處罰鍰、當場移置保管駕駛車輛、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外,另需「扣繳該汽機車牌照,並吊扣牌照二年」,十年內第二次違反者,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累犯可公佈姓名、照片。此外,連帶處罰同車年滿18歲乘客新臺幣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警方強調,民衆普遍存在喝酒不開車的正確觀念,不過「宿醉酒駕」卻有增加趨勢;對此,警方提醒,如因參與飲宴場合而喝酒助興、食用含有酒精成份食品,或飲酒隔日之宿醉,此種種也將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
對此,警方提醒民衆,如需參加飲宴活動,請多善用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及大衆運輸系統,也應注意「隔日宿醉不上路」,另呼籲販售酒類營業場所及餐飲業者,可主動提供消費者代客叫車服務,共同防制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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