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同一地點遭查獲酒駕 今掛假車牌罪加一等

警方去年曾在同一地點查獲呂嫌酒駕。(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日前執行路檢勤務,攔查到一名呂姓男子酒駕,發現呂嫌去年也在同一地點、遭同一名員警查獲酒後駕車,且員警經查車牌屬吊扣狀態,細心檢查發現是掛僞造車牌,罪加一等,詢後依公共危險、僞造文書罪嫌移送偵辦。

保大員警日前上午10許,在大安區羅斯福路、辛亥路口執行路檢,攔查1輛BMW自小客車,發現呂姓駕駛臉部潮紅並散發濃烈酒氣,經酒精檢知器初篩有酒精反應,遂請呂男下車以酒測器檢測爲0.53。

執勤員警馬上認出呂嫌去年7月曾被他查獲酒駕,依規定必需吊扣汽車牌照2年,顯然該車懸掛車牌有問題,呂嫌才坦承該車牌是在網路上以9500元代價購得,當場再多吃一條僞造文書罪嫌。

警方表示,民衆飲酒後如有行車需求,可以指定親友駕駛、改搭計程車或酒後代駕等方式,更要留意隔日宿醉情形,喝酒千萬別開車。另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僞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最重可處1萬8000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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