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檢方提出抗訴175件,已結案件採納率75.5%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1月16日,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雅頻作工作報告。
報告顯示,2024年,北京市檢察機關以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爲牽引,強化檢察辦案“全週期管理”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推動檢察業務管理的宏觀質效分析與微觀案件評查有機統一,以高水平管理促進高質效辦案。對各類訴訟活動違法情形提出監督意見20092件,採納率99.3%;提出各類抗訴175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98件,法院已結案件採納率分別爲75.5%、99.1%。
在保障法律實施中注重適用新法條款與激活“沉睡條款”並重,辦理適用《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處罰高空拋物行刑反向銜接案等全市首例性案件24件。《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七)項爲高空拋物處罰條款,自2020年5月1日施行以來該條款一直未適用。2024年,通州院在辦理一起涉嫌高空拋物案時經審查認爲,該案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對趙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並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意見書,督促其依照條例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編輯 張牽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