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防疫專案啓動 12月起入境者 須檢附三日內核酸報告
秋冬專案上路,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所有人入境臺灣接須檢附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
不過,只要符合「緊急協處,例如奔喪、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以及出入境3日內」這四項情形者,可不必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也不裁罰,但仍需籤切結書,並且在入境臺灣後自費進行採檢及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強調,符合上述條件適用對象只限國人、持有居留證之外國人或陸港澳人士。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檢驗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於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若登機前無法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但符合以下四種情形,可以籤切結書方式搭機,然後在入境後自費進行採檢,就不罰。
一是,緊急協處:例如奔喪(限二親等以內)、探視重病親屬(限二親等以內)、緊急就醫專案等,且需要在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
二是,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包括大洋洲:吐瓦魯國、紐埃、斐濟及東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