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匯自救會爭納災區補助引質疑 竹市府這樣回
自稱是新竹市「自發性晴空匯區權人自救會」的團體或個人,發文表示已在爭取被中央畫入災區、爭取補助,但市府16日表示,火災案件不納入災防法第51條規定災區畫定。(本報資料照片/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市晴空匯今年5月26日發生火警至今尚未重建修復,近日傳出有自稱是「自發性晴空匯區權人自救會」爭取被中央畫入災區、爭取補助,先是遭晴空匯管委會駁斥與管委會沒有任何關係之外,市府16日也表示,火災案件不納入災防法第51條規定災區畫定。
近日有網友在PTT上轉傳1則文章,提到疑似有自稱是「晴空匯區權人自救會」,號召推動晴空匯火災可以被中央畫入災區而爭取補助,此文一出,立即引發網友質疑,認爲「私人產權失火不找保險公司反而是政府?」、「爲什麼要政府補助?沒保險嗎?」
此篇文章昨天已遭晴空匯管委會主委簡隆至打臉,指「晴空匯區權人自救會」與晴空匯管委會沒有任何關係,且該自救會有多少成員、是否都是晴空匯實際住戶不得而知,晴空匯社區有500多戶,據瞭解,加入該自救會的住戶保證連50戶都沒有,並抱怨該自救會的行爲已造成住戶困擾。
而對於該文內容,消防局今天則是表示,有關「災害防救法第51條災區畫定納入火災類別案可行性」部分,內政部已於2024年8月9日邀集專家學者、中央相關部會及縣市政府召開研商會議,經會議決議爲「火災案件不納入災防法第51條規定災區畫定,由地方政府針對受災民衆依實際受災事實核發救助金。」
都發處也表示,針對晴空匯社區,因中央已有會議決議「火災案件不納入災防法災區畫定」,故並無網路文章所提健保、稅賦減免、房貸利息減免等相關補助。目前市府依權責積極協助住戶,由社會處協助住戶請領「安遷救助金」與環保局專案協助災後大型傢俱清運,後續社區裝修整建許可階段,都發處將提供行政協助,依法審查,爲建築公安把關。
社會處補充指出,針對「安遷救助金」,依據「新竹市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由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協助受災民衆申請安遷救助金,對象爲設籍且實際居住受災住戶,每人2萬元,1戶最多以5人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