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公費對象擴大 上路時間卻未定 羅一鈞這樣說

衛福部10月7日召開會議,擬擴大4類對象,包括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及產婦都適用清冠一號,亦從寬認定重症風險因子。(本報資料照)

衛福部9月15日起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65歲以下、12歲以上民衆,若無重症風險因子就無法可用,引爆中醫界怒火,隔日政策急轉彎,決定增列3項公費條件,之後10月7日再度開會放寬4大對象,不過上路時間至今未定,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表示,已經在研議籤辦了。

中藥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象開開關關,衛福部10月7日召開公費補助對象研商會議,會後做出共識,擬擴大4類對象,包括產婦、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都適用清冠一號,亦從寬認定重症風險因子。

羅一鈞指出,目前調整分兩部分,其一爲產婦確診者,經中醫師評估產後狀況後可以使用;其二爲輕症確診者若有重症風險因子,則增列三項,包括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

羅一鈞表示,會議初步結果是要適度放寬,但有的病症仍要研議,針對醫療診斷操作定義中,目前正在籤辦,因此才未公告實施,等待程序完畢就會函文發給醫療院所,至於實施日期會盡速完成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