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抖音逃漏稅 財長允3個月提報告

TikTok(抖音)被指涉嫌逃漏稅,財政部表示將展開調查。(美聯社)

抖音是否如實繳稅、臉書(FB)疑涉賣廣告給個人卻未開發票等問題,財政部要查!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國稅局會進一步瞭解與釐清相關問題,其中抖音是否涉及逃漏稅,財政部3個月交報告。

蘇建榮昨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時提到,抖音在境外電商名單中並無設稅籍,臺灣民衆常透過代儲值網站,買抖幣「抖內」抖音的直播主,或相關廣告也是抖音的收益,確實在臺有商業行爲。民衆購買抖幣的支付工具是多透過超商、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若這些第三方支付成爲抖音逃漏稅的幫助犯,應一併處罰。

蘇建榮表示,會請國稅局進一步查覈。據瞭解,財政部要先釐清抖音是否在臺灣有固定場所,若有固定場所就依據實體通路課稅;但若無固定場所,則須依據境外電商規範設立稅籍,只要抖音在臺灣有銷售勞務且達起徵點,財政部就要依法課稅。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接到民衆檢舉,以「個人」向臉書買廣告卻未收到發票,質疑臉書漏開發票,一年涉及案件萬件、5年涉及金額上億元,諷刺財政部對國內業者「一條龍」,對國外業者「一條蟲」。蘇建榮承諾會請國稅局進一步查覈;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明,目前癥結點在於臉書對買受人身分認定,會進一步釐清,不一定是臉書漏開發票或漏稅問題。

賦稅署官員解釋,主要是臉書認定買廣告是企業,視爲B2B模式,直接是買受人(企業)在給付時辦理扣繳。不過如果是「個人」去買廣告就是B2C模式,國稅局還要釐清「真C」(真自然人)還是「假C」(個人代企業購買),如果是真C,臉書依規定確實要開發票、繳交營業稅,如果是假C,則背後的企業要補辦扣繳。財政部必須查覈後才能夠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