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阿嬤車遭通緝、妻子鬧離婚 莽男抱走7月兒駕車狂飆山路50公里

周男終於卸下心防,將男嬰交給員警。(民衆提供)

周男一氣之下抱着7個月大的兒子駕車離去。(民衆提供)

臺中市和平區29歲周姓男子侵佔阿嬤車子,因繳不出4萬元罰金遭通緝,4日和陳姓妻子到戶政所辦離婚,因故吵架,周男一氣之下抱着7個月大的兒子駕車離去,和平警分局員警循線尾隨近50公里後,在南投縣惠蓀林場收費處前攔停將周男逮捕,家屬則出面繳納罰金,協助周男解除通緝。

和平警分局和平派出所巡佐張倪維、警員李宗儒,昨天中午1時許巡邏時,陳姓女子突然上前報案指出,丈夫載走7個月大兒子,「而且他還被通緝,拜託救救我小孩!」

據悉,陳女的丈夫周男因借用阿嬤車子未歸還,被阿嬤告侵佔,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周男因沒錢繳罰金遭通緝,夫妻倆昨帶着7個月大的兒子到和平戶政所要辦離婚,周男疑不願離婚,一時情緒不穩,抱着7個月大的兒子駕車離去。

員警沿着周男駕車離去路線沿路搜尋,於臺21線往南投國姓方向發現其駕駛車輛,但周男拒絕停車並加速逃逸,爲保護車上男嬰安全,員警未強行阻車圍捕,沿路保持距離尾隨車輛,並通報南投縣員警執行攔截圍捕。

在尾隨1個多小時至南投縣惠蓀林場收費處前,周男停車哭喊,巡佐張倪維見機不可失溫情喊話說,「小孩是無辜的,我也要當爸爸了」,周男終於卸下心防,同意將男嬰交給員警。

警方將周男移送臺中地檢署,並協調家屬繳納4萬元,解除通緝,陳女則不提告,但警方仍依家案通報市府,以提供必要協助。和平警分局表示,民衆遇有感情、經濟及法律問題,應尋求管道協助,冷靜處理,切勿一時衝動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