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累犯妄想自己是警察 連警局東西都照偷
陳嫌有多起竊盜罪,2021年1月20日更直接到高雄市三民派出所竊取物品,高雄地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月。(楊舒婷攝)
高雄市陳姓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常有「自己是警察」等幻想,也曾住院治療。陳嫌於2020年至2021年犯下多起竊盜案件,2021年1月20日更直接到高雄市三民派出所竊取無線電基座、安全帽、警示燈及警報器,並將警車用萬用鑰匙打開,被員警發現後辯稱「想要借位子休息睡覺」,遭到警方逮捕並依妨害公務及竊盜罪起訴,高雄地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施以監護1年。
竊盜累犯陳嫌患有思覺失調症,從2000年開始就因幻聽、妄想、情緒起伏大、暴力等精神病症,反覆出入高雄市各大醫院門診就醫及住院治療,並經診斷爲「思覺失調症」,住院期間還向護理師堅稱「自己爲警察、要去抓煙毒犯、有17份兼職工作、警局是自己的大本營」。
陳嫌於2020年開始犯下多起竊盜案,不只竊取宮廟內的法器和神像,連停放路邊的電動自行車和機車都不放過,遭逮時陳嫌還表示「我只是借用機車、腳踏車,等我騎完我會還;我沒有竊取神像,是它們自願跟我去的,神像自動飛到我的腳踏車後座跟我走」等妄想言論。
2021年1月20日凌晨,陳嫌變本加厲,直接偷取高雄市三民第一分局三民派出所後方停車場內的物品,包括警用安全帽、警示燈4顆、警用警報器共2顆,再用自備的萬用鑰匙打開警車車門,入內破壞副駕駛座的無線電基座,遭到警員發現。陳嫌還稱自己是想要借位子休息睡覺,並表示「我想把警用的無線電組裝在我自己的轎車上,改裝我的轎車;因爲我想當警察所以我偷警用安全帽;我要將4顆警用警示燈及2顆警用警報器拿去改裝我的摩托車當義警使用」,警方將陳嫌依竊盜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
高雄地院審理時,囑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對陳嫌進行精神鑑定,凱旋醫院認爲陳嫌犯案時,因爲情感型思覺失調症,導致無法辨識行爲是否犯法;而竊盜罪與妨害公務罪部分依照想像競合犯原則「同時侵害數個法律要保護的利益,但因爲犯罪行爲只有一個,所以只就其中最重的罪來處罰」,因此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施以監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