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工作違憲、技訓所組織改造 7監所首長人事調整

法務部

憲法法庭2021年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行之多年的「強制工作」違憲,爲此,法務部矯正署將負責強制工作的東部地區技能訓練所,全數改爲一般監獄,進行組織改造,爲了因應東部地區技訓所的組織改造,今發佈一波技訓所長改任監獄典獄長的人事案,共有巖灣技訓所所長改任巖灣監獄典獄長的林順斌7人。

2021年12月10日,憲法法庭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違憲。法務部矯正署因負責強制工作的技訓所,進行組織改造,改爲一般監獄,組改案經行政院覈定後,矯正署今發佈一波人事調整案。

矯正署今表示,因此東部地區矯正機關組織調整,統籌辦理矯正機關首長職務調整作業,這波人事調整案,共有7人,7人定於9月15日就職。

不過,異動的矯正機關中,包括先前發生約僱人員夾帶給受刑人,向檢方自首後輕生,以及受刑人女友進出所長辦公室的臺東戒治所,引發外界議論,但矯正署強調,這次人事調整案是因組織改造的調整,與外界議論的案件並無關連。

矯正署這波因應組織調整的7名監所首長人事調動名單如下:

1.巖灣技能訓練所所長林順斌調派臺東監獄典獄長。

2.高雄戒治所所長蘇維闊調派武陵外役監獄典獄長。

3.臺北女子看守所所長鄭翠芬調派高雄戒治所所長。

4.矯正署教化輔導組副組長朱介民調派臺北女子看守所所長。

5.泰源技能訓練所所長饒雅旗調派泰源監獄典獄長。

6.東成技能訓練所所長葛煌明調派東成監獄典獄長。

7.臺東監獄典獄長陳錫樑調派臺東戒治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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