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曝危樓 綠委呼籲制定耐震補強專法

強震之後,中壢南園二路7層大樓判定紅單危樓,住戶已撤離,大樓開始補強施工(圖)。記者曾增勳/攝影

花蓮強震引發建築物傾倒,再掀全臺對建築安全的關注,民進黨立委今舉行記者會,認爲臺灣老宅比例過半,但礙於法規等原因,導致屋主對耐震補強的意願不高,整體進度不彰,呼籲中央應制定耐震補強專法。

0403大地震以來,全臺餘震不斷,各地發生多起建物受損災情,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與綠委張宏陸、沈伯洋、吳沛憶今共同舉行「傾斜危樓不再現—制定建物耐震補強專法」記者會,要求中央應加速補強全臺危老建物抗震,並制定專法,改善整體臺灣建物安全。

蘇巧慧指出,過去行政院已提出許多救災、減災的方案,我國房屋的耐震度標準也有提升,但臺灣屋齡30年以上的老宅高達52.6%,急需耐震補強的作業。

蘇巧慧表示,許多屋主擔心房屋一旦被列爲「需要耐震補強」,就會導致房價下跌,或修繕過程影響房屋外觀等,使得一般屋主對於耐震補強的意願,就算政府有專案補助,但估計15層樓、一層兩戶的大樓建築需要耐震補強,一戶也得負擔8萬元的經費,費用不低。

她認爲,訂定專法有助於加速房屋補強的進度,包括政府可以給予經過耐震補強的房屋標章,增加市場競爭力、提高建物補強補助成數,增加民衆耐震補強的意願,以及加速耐震經費覈准的效率。

張宏陸點出,雖然政府現行已有建物補強的法規,但這些規範散落在各法律中。他強調,房屋補強執行率太低的原因之一,就在於法規太複雜,所以應該訂定專法,如明訂房屋強度分級標準,判斷建物補強的急迫性,以避免這次花蓮餘震震毀多棟建築的狀況再度發生。

吳沛憶則以臺北市爲例說,臺北市政府雖有補助專案,但完成的件數相當少,主要就是因爲自籌款比例太高、且限制僅能由管委會申請等法規限制,所以應由中央制定專法,提供法源依據,讓地方政府有統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