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神大戰!爲阻桃園百年古廟遷移 前廟宮請走神像挨告判決出爐
園福海宮獲信衆捐贈文革時期流落海外的古董銅製媽祖,神祉已逾百年曆史。(蔡依珍攝 / 中時資料照)
桃園市竹園福海宮擁百年曆史,去年經信徒大會重新擲筊,一致決定配合桃園航空城計劃搬遷,宮廟管委會與建廟者陳祐後代、前廟公陳姓男子爲搬遷事宜爭執不下,陳男更氣得竊取神尊阻止遷廟,遭到管委會提告,經桃園地院審理,認定陳男並無竊盜犯意,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福海宮供奉主神輔信王公,守護沿海近百年曆史,因配合航空城徵收搬遷,去年5月已將神尊恭請至位於蘆竹的臨時紅壇。(圖 / 中時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竹圍福海宮地方習稱竹圍仔王公廟,爲大園區當地重要的信仰中心,主祀輔信王公,最初由先民陳祐渡臺後請回臺灣供奉,並從最開始的家廟演變爲後來的地方公廟。關於航空城開發一案,管委會同意遷廟,並申請納入自願優先搬遷,廟方與信衆將主祀的輔信王公等神尊,以徒步遶境方式遷至蘆竹海湖福安府臨時紅壇。然而當時遷廟一事,亦導致時任廟公陳祐後人的不滿。
但管委會於2020年7月已與陳姓前廟公達成「神尊絕對不可私自販賣」決議,陳男卻仍於同年8月18日竊取福海宮偏殿一尊神像,以2萬6千元至2萬8千元價格將神像售給兩名身份不詳、不知情的信徒,因此遭到提告。
陳姓前廟公辯稱,福海宮的信衆本可迎回偏殿神尊供奉,而信徒只需依照廟方流程辦理並笅取得神尊同意即可請回家,並表示信衆迎回神尊本就爲了與其接洽,而他不過是依流程辦理讓信徒迎回神尊,並無任何竊盜行爲。
桃園地院認定,福海宮所有權雖歸福海宮管委會,然管委會確有開會決議,偏殿神尊因此可供信徒擲筊請回家中,至於費用則隨緣。
法官認爲,陳姓前廟公有依規定替信徒辦理登記,其行爲應屬於代福海宮交付神像給信衆,無法構成竊盜犯行,信徒所交付之2萬餘元結緣金亦不歸本案起訴範圍,故最終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