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連長 推士官 前科二兵遭求處3年刑

21歲魏姓二兵暴行犯上,桃園地檢署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處有期徒刑3年。(賴佑維攝)

21歲魏姓二兵今年1月自恃有槍砲、傷害等前科,目無法紀,嗆連長「有種我們出去外面談」,又推擠、嗆聲、作勢毆打其他士官,放話要讓士官上新聞。桃園地檢署依對上官施強暴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處有期徒刑3年。

桃園地檢署調查,魏男2023年10月到陸軍584旅入伍服役,因對軍旅生活不滿,今年1月5日在安官桌前與張姓少校連長髮生衝突,竟嗆連長「你幾顆泡泡而已,有種我們出去外面談」、「還是你覺得你穿這身軍服,然後掛幾個槓很屌」,令連長心生畏懼,有損於軍中領導統御。

魏男事後還自以爲是,8日他嗆蔡姓上士,並出手推其胸口,導致胸部挫傷,還作勢毆打上士,嗆聲自己「外面很多兄弟、在外面混很大、不開心外面處理、要喬都可以來、禮拜五你可以試試看、出來輸贏」等語。

當下魏男被壓制後,揮肘攻擊其他制止的人,造成徐姓中士受傷;魏男被帶離後又出手推曾姓中士胸口,放話「要不要出來輸贏、沒在理你部隊階級、自己身上還有兩條槍砲、出去也是被關、沒在怕、沒差這一條、出來輸贏、在營區門口讓你上新聞」。

部隊爲此通報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檢察官認爲,魏男涉犯公然侮辱長官、對上官施強暴、恐嚇等罪。檢察官審酌我國軍紀維持得來不易,軍隊暴行犯上、抗命行爲,於近日與日俱增。魏男自恃有槍砲、傷害等前科,對其目無法紀視爲理所當然。

檢察官提到,魏男1月5日已有違序,8日又主動尋釁其他軍官,顯非一時衝動,而是有意識、計劃、目的性破壞軍紀的行爲,爲維護我國國軍軍紀尊嚴,依對上官施強暴等罪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