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執行防疫政策 居家檢疫趴趴走裁罰金額達1.7億
爲防範新冠肺炎擴散,國內嚴格實施居家隔離檢疫,若遭發現違反隔離規定「趴趴走」,將會進行開罰。法務部28日於行政院會報告執行居家檢疫裁罰成效,截至1月25日止,共裁罰1390件案件,金額達1億7768萬8668元。
法務部於行政院院會,就「COVID-19疫情現況及因應作爲」其中有關「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執行概況及成效」做專案報告。
根據法務部統計,截至至110年1月25日止,各縣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總件數爲1390件,裁罰金額合計1億7768萬8668元;已繳納件數合計568件,金額4898萬5532元。各執行分署收受案件總數合計428件,應納金額7288萬4500元;完全繳清144件,金額1558萬元;部分繳清(含分期繳納)104件,金額281萬9256元,已繳納金額合計1839萬9256元。
爲因應新型冠狀肺炎裁罰案件之移送執行,法務部成立「應變小組」及「防疫執行專責小組」,主動了解相關裁罰案件之案情,及與衛生主管機關通力合作,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催繳及逾期不繳後儘速移送執行,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公權力,全面落實政府防疫政策,以避免防疫出現破口。
法務部並表示,全體執行人員除對堅守防疫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表達十二萬分的謝意及敬意外,也會全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作全體國人的強力後盾,與醫護人員及衛生主管機關,齊心合力,共同守護國人的身心健康。
▼法務部報告違反居檢隔離裁罰案件執行情況及成效。(圖/法務部提供,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