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創新租稅優惠 KPMG:呼應全球最低稅負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志愷表示,以上適用條件,是爲了呼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在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劃下,爲避免跨國企業集團利用各國稅制差異,不當進行利潤移轉以達規避稅負,而提倡各國應將全球反稅基侵蝕(GloBE)規則(即全球最低稅負制)納入國內法實施之發展趨勢。GloBE規則要求集團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之跨國企業集團,於各租稅管轄區之有效稅率,若未達15%之最低標準,應就其差距透過從最終母公司由上往下之一定方式,繳納補充稅負。

因此草案對於應符合之最低有效稅率,乃朝向應訂爲15%之目標,同時考量國際間全球最低稅負制推展狀況,於2023年度先配合現行企業最低稅負之稅率訂爲12%,後續年度爲15%,但於2024年度可視情況調整爲12%。

而草案對於有效稅率計算,是以實際繳納的國內所得稅爲分子,以包含免稅所得的全年所得額爲分母,此與現行企業最低稅負計算概念一致。

陳志愷表示,GloBE規則的推展具有跨地域性,爲消除國際間稅制差異,使各國計算的有效稅率符合BEPS一致性標準,而是以財務會計處理並經調整後所得稅費用,除以調整後本期淨利計算,與單純爲國內稅負課徵之最低稅負雖有相同目的,但計算原理不同。而GloBE規則爲可預見之未來全球修法趨勢,故符合條件之跨國企業集團,除國內企業最低稅負有效稅率外,仍應掌握GloBE規則有效稅率計算相關要素衡量,以辨識集團低稅率所在國家及補充稅負課徵影響,預先做好籌劃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