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鋼鐵回填有害事業廢棄物20年 二審輕判千萬罰金免了

千興鋼鐵公司涉嫌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回填到公司廠區土地,臺南高分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不鏽鋼冷軋板材供應大廠千興鋼鐵,20年來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回填到公司廠區土地下,經開挖發現掩埋總量達6萬5573公噸。一審依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申報不實等罪,將前後任董事長葉碩堂、葉雅倫父女,分別處刑5年4月、3年,千興公司罰金1200萬元,謝姓經理處刑2年6月後,臺南高分院30日改判葉碩堂徒刑5年;葉雅倫判刑2年,緩刑3年,1年內支付公庫50萬元;謝男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1年內支付公庫20萬元;千興公司的罰金則取消。

一審指出,千興的冷軋不鏽鋼產品在國內佔有一定比重,本應克盡企業社會責任,在謀取利潤的同時,更應維護環境生態的永續發展;不料,千興及前後任董事長葉碩堂、葉雅倫父女,竟僅爲節省公司營運成本,長期不實申報,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不法規避主管機關對廢棄物的監督管理,非法從事廢棄物的堆置、掩埋及棄置等犯行,導致土壤受到重金屬污染,對於土壤成分及生態環境均造成難以回覆的損害,貽害地方,惡性重大。

一審認爲,葉碩堂父女、謝姓經理人、孫姓、趙姓及楊姓副廠長及7名員工,均未遵行環保法規,明知千興並無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竟非法清除事業廢棄物及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罔顧公益,無視此舉將造成臺灣土地生態環境的破壞,對整體環境及國民衛生造成危害,應嚴予非難。

據查,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彭盛智於2017年8月間接獲檢舉,指千興公司涉嫌將事業所產生的廢棄物,回填到公司廠區土地下,違反廢清法。經指揮保七總隊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前往千興廠區稽查,認定該公司有將事業所產出的污泥、集塵灰等事 業廢棄物,掩埋於廠區後方空地,經採集樣品化驗,發現所含重金屬總鉻、六價鉻濃度均超過標準值,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檢方還發現,千興非法從事廢棄物的堆置、掩埋及棄置,期間長達20年,棄置面積將近3公頃、堆疊高度3.5公尺,總量高達6萬餘公噸,土壤遭受重金屬污染的總量約爲547公噸,估計節省3.5億元處理費,還好地下水並未遭受污染,對環境生態的危害至深且巨;同時,犯後還否認犯行,更卸責諉過於員工,未見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