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長涉挪用11億公款被求刑 臺中銀:業務未受影響

臺中銀前董事長王貴鋒涉花鉅額公款搭豪車、租飛機,今天被檢方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對此,臺中銀表示,財務業務均正常運作,未受影響。

臺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花新臺幣11億元公款搭豪華車、租飛機奢華私用。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以加重特別背信罪嫌起訴王貴鋒,從重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

臺中銀晚間發佈重訊指出,已於3月18日改選董事長,財務業務均正常運作中,未受影響。臺中銀常務董事會先前已選任曾擔任臺中銀副董事長的施建安爲新任董事長。

臺中銀表示,有關新北地方檢察署所述,對臺中銀及保經公司所受的損害金額,發生時已列爲臺中銀及保經公司各該年度(112年以前)的費用,對公司113年度財務及業務並無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