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包廂費還傳訊「想跟妳做愛」 他慘賠8萬元

新北市孫姓男子積欠網友KTV包廂費,遭催款後還傳訊稱「想跟妳做愛」、「想用舌頭嘴巴滿足你」等訊息,新北地院判處其賠償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蔡雯如攝)

新北市孫姓男子2019年8月間與網友小瑜(化名)見面,2人原本約好要去KTV唱歌,孫男卻因故缺席,小瑜爲他墊付包廂費用,便在數日後傳訊向孫男討要欠款,未料孫男卻傳訊稱「想跟妳做愛」、「想用舌頭嘴巴滿足你」等訊息,還說已經搬到小瑜家附近,小瑜不堪孫男變態行徑,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判處孫男賠償8萬餘元。

判決指出,孫男2019年與小瑜相約到KTV包廂唱歌,但卻因故無法到場,要求小瑜代墊1449元包廂費用,並承諾會返還欠款。不過,孫男數日後收到小瑜LINE訊息,要求返還欠款時,卻傳訊稱「我們去泡溫泉」、「過夜我會親你」、「要來跟我做愛嗎」。

小瑜見狀立刻傳訊詢問對方是否瘋了,但孫男仍持續傳訊稱,「我認真的」「想跟妳做愛」、「做愛也可以很紳士」、「好好愛撫」、「我是啊我對你很變態」等語,還暗示小瑜已經搬到她住家附近。

小瑜發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氣憤提告求償50萬元,孫男到案後表示,他傳訊當日在家中喝酒,酒醉之餘纔會傳訊給小瑜,事後已向對方道歉,並認爲小瑜求償金額過高。

不過,法官認爲,小瑜在孫男傳訊後一再表達反感,要求對方自制,但孫男仍多次傳訊,想要對方與他發生性關係,明顯違反小瑜意願,冒犯小瑜,使其心生畏懼,因此孫男行爲是故意侵權的性騷擾行爲,應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判處孫男賠償8萬1449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