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外遇互傳海量鹹溼簡訊 小王嗨喊:讓妳噴水飛上天
妻子外遇互傳海量鹹溼簡訊,小王嗨喊:讓妳噴水飛上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國小同學阿忠(化名)外遇,2人互傳曖昧簡訊,互相傳送溼潤女性內褲照片、生殖器照片,併發生性行爲,因此向阿忠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士林地院審理後作出判決,要求阿忠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阿德指控,阿忠在其配偶小美(於112年5月3日逝世)生前,與小美進行多次煽情對話併發生性行爲;阿德發現小美手機中存有她與阿忠LINE對話紀錄,小美訊息顯示「那天隔音效果很不好,害我不敢叫出來」、「相見真恨晚、幸好功能都還很好」、「性生活美滿,每天都可以來一次」,阿忠回「讓你永保青春美麗,阿伯會受不了」,這些行爲對其造成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提出50萬元的賠償要求。
阿德還提供鹹溼簡訊,「好想和妳一起洗!」、「還有幫你洗大**」、「真的?快受不了啦!」、「有溼了嗎?」、「褲底溼了一大片,該換內褲了。」、「我也有點溼潤」、「是喔,讓我用舌頭幫妳舔幹它。」、「妳壞壞!真想用肉棒敲打妳。」、「我們就是神鵰俠侶」、「姑姑!今天有舒服嗎?」、「過兒!很舒服!」、「改天我會加倍讓飛上天去。」、「你不用吃藥,但願我是你的回春藥。好想摸一下」、「聽說噴水香腸很好吃」、「如妳會噴水;我把它吸乾。」、「又硬起來了!討厭!」、「說得好!到時一瀉千里。」、「我也被你搞溼了,你也是我的心靈醫師,性學大師」、「我知道很難爲了妳,幫我啃雞腿。」、「記得妳說過:不要!不要!不要停呀!」、「下次讓妳噴水,飛上天去。」。
阿忠則辯稱,與小美的聯繫僅限於網路聊天,並未發生實際性行爲。阿忠強調,這些對話內容只是普通的聊天,不具實質性質。
法院經審理認定,阿忠與小美間的交流已逾越普通朋友範疇,並確有性交行爲,對阿德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考量案件的具體情況,包括侵害期間、方式、結果以及雙方的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法院認爲阿德要求的50萬元慰撫金過高,最終判決阿忠支付30萬元作爲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