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丈夫打得6處肋骨骨折,獲人身安全保護令並離婚 丈夫獲刑1年7個月

被告人樑某偉與被害人丁某(女)結婚多年並生育二子。2023年2月3日21時許,樑某偉酒後回家,因抱小孩等瑣事與丁某發生爭吵並將丁某打倒在地,腳踢丁某胸腹部,致其6處肋骨骨折,經鑑定損傷程度爲輕傷一級。丁某報警。後梁某偉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案發後,丁某決意離婚,同時向當地婦聯尋求幫助。當地婦聯接到丁某的求助後,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相關人員爲其疏導情緒,聯繫法律援助,幫助其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並提起離婚訴訟。後人民法院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判決准予丁某與樑某偉離婚。當地婦聯工作人員在瞭解到家庭變故導致丁某之子產生自卑、厭學情緒甚至輕生念頭的情況後,還幫助聯繫心理諮詢師提供心理輔導。經數次輔導,該未成年人的情緒得到緩解,與母親的關係得以改善,學習成績也有所提高。

法院生效裁判認爲,被告人樑某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樑某偉僅因瑣事便毆打妻子致其受輕傷一級,犯罪情節惡劣,案發時是否處於醉酒狀態不影響其行爲性質的認定,亦不是從輕處罰的考量因素。樑某偉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但根據樑某偉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對其不宜宣告緩刑。據此,對樑某偉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北京報道

編輯 張莉 責編 馮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