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找友人上酒店狂歡 醋夫烙人嗆聲反遭刺死 一嫌棄保逃亡
臺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陳姓妻子相處不睦,得知妻子與男人在酒店包廂狂歡,帶人前往理論,過程中李男人馬在現場亂噴辣椒水,惹怒陳妻2名男友人王新賀、吳禹劭,雙方因而爆發衝突,過程中2人持刀及酒瓶將李男打死,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吳男涉犯《刑法》殺人罪、王男則涉犯同法傷害罪,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但在法院審理期間,王男已逃匿,因此裁定沒收15萬元保證金。
這是北檢起訴第9件國民法官案件。裁定指出,王男因殺人等案件,經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延長羈押,法院訊問後認無必要續押因此裁定準予交保15萬元。由其本人繳納15萬元後釋放。
之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由國民法官審理,但王男於調查程序中,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且於今年4月12日出境迄今未再入境,其現亦無在監押、亦遭另案通緝等節,可認已逃匿,自應沒入其繳納的保證金並實收利息。
檢方調查,去年11月15日凌晨,陳女召來27歲王新賀及21歲吳禹劭到臺北市中山區特蘭斯酒店801包廂內飲酒唱歌,陳女丈夫李男恰巧也在另間包廂,當他得知妻子找男人到包廂狂歡,氣得帶一羣人到妻子的包廂理論。
當李男想要把妻子帶離時,2方人馬在包廂中吵了起來,過程中,李男帶的人馬中有名林姓男子突然朝包廂裡亂噴辣椒水,因此引起包廂裡王男、吳男的不滿爆發衝突,過程中,吳男拿出摺疊刀刺傷李男胸口,王男也持酒瓶攻擊李男,李男等人見狀就逃離包廂到酒店5樓躲避。
在逃離的過程中,李男遭到吳男用刀劃傷左手臂,吳、王2人仍不罷休,繼續追擊李男到酒店5樓大廳,當2人追到後,由王男拿酒瓶毆打李男頭部及全身,吳男則徒手毆打李男,毆打過程中,吳男另起殺人犯意,再拿出摺疊刀刺擊李男胸口及全身各處,李男受傷後倒地不起,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
事後警方將吳劭禹、王新賀依殺人罪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將2人收押並詳細調查後,認爲吳男涉犯《刑法》殺人罪、王男則涉犯同法傷害罪,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