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煞到養生館按摩妹 持剪刀、毛巾捆綁想硬上 嚇:不配合會死

七旬翁煞到養生館按摩妹,持剪刀、毛巾捆綁想硬上,嚇:不配合會死。(示意圖,達志提供)

高雄一名七旬朱姓老翁到養生館消費,從而對幫他按摩的小姐小紅(化名)起色心,竟假藉要教她撥筋的技巧,在房間內以毛巾捆綁小紅雙腳,拿剪刀抵住她脖子,威嚇「不配合做愛,今天會死掉」,企圖硬上,小紅先假意配合再趁隙落跑求救;法官依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8月;民事部分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朱男曾在養生館消費時接受過小紅的按摩服務,從而對她起色心,今年1月8日下午4時30分許,朱男攜帶剪刀至該養生館並經安排至2樓房間接受服務,待小紅進入房間時,朱男假藉對其示範撥筋技巧,以毛巾捆綁小紅雙腳,隨即拿出剪刀,以刀尖處抵住小紅脖子,威嚇「今天妳跟我做愛,如果妳沒有配合,妳今天會死掉!」、「妳沒有機會按我了!」。

小紅因懼怕,先假意配合,要朱男先脫衣服,趁其將手中剪刀放下之際,小紅掙脫腳上捆綁之毛巾後逃往1樓求救及報警,警方到場逮捕朱男,將他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朱男的辯護人辯稱他行爲手段輕微且未遂,事後又坦承犯行,且已過7旬高齡,身體健康狀況欠佳,犯罪動機是基於對情感狀態之誤認,主張爭取減刑。

法官認爲朱男在工作場合著手強行對小紅爲加重強制性交行爲,雖未得逞,然已使小紅對於該工作環境之安全產生恐懼,不符合減刑的規定。

法官審酌朱男爲滿足一己性慾,竟對小紅着手爲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行爲,雖未得逞,但過程中攜帶凶器對其爲強暴、脅迫行爲,已足以對小紅性自主權利、尊嚴造成相當程度之侵害,亦危害社會治安,且迄今仍未與小紅達成調解或獲得原諒,因此依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民事部分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