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工下藥迷昏女業務 掰開她雙腿「頭埋中間」狂磨蹭

汽修工下藥迷昏女業務,掰開她雙腿「頭埋中間」狂磨蹭。(達志影像)

一名女業務得知一名林姓汽修工友人任認識欠錢好友,於是前往林男住處,拜託林男約出欠債友人處理債務,未料林男見女業務一人在她家內,竟心生歹念,於礦泉水加入迷藥迷昏她,並假藉擦藥亂猥褻背部後,掰開她雙腿將頭埋裡面磨蹭,女方清醒後向友人求救,併到醫院驗血後才知被下藥,氣得到警局提告,一審及二審均遭加重強制猥褻罪判4年6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女業務小美與友人有債務糾紛,但有人均不避見面,小美得知該位友人經常前往林姓汽修工住處,於是前往追討債務,並透過林男協助,打電話給該名友人前往住處聊天。

但友人抵達後,見到女業務的車停在林男住處附近,於是當場掉頭走人,並質問林男「她怎麼會去找你?還在你家。」這時林男已知友人不會過來,見小美自己一人獨自在屋內,竟心起色慾,將迷藥加入小美飲用後剩餘約一半之礦泉水內,待甲女如廁後繼續飲用礦泉水,不久因而產生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

這時林男假裝好心讓小美休息扶她進入房間內,再以擦藥爲幌子,徒手由上往下撫摸小美背部、並將頭埋在小美兩腿間磨蹭,小美雖想反抗,但無力反抗,僅能不斷閃躲,最後隔日才清醒,並立刻打電話向友人求救。

小美的友人趕到場將她帶回住處,但藥效仍持續,小美又昏睡在家門口,醒來後驚覺有異,於是前往醫院抽血檢查,這時才發現含有大量迷藥成分,氣得小美立刻報警。

一審法官認定,林男下藥迷昏女方後進行猥褻,犯後又矢口否認,毫無悔意,至今沒賠償,依強制猥褻罪,判他4年6月徒刑。

但林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爲,林男與女方並非熟識之人,竟利用女方前往其住處,請其聯絡共同友人到場商討處理債務之機會,對女方爲強制猥褻行爲,惡性及造成之損害均重大,且犯罪後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迄今尚未彌補告訴人所受之損害,犯罪後態度不佳且不宜輕縱維持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