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很痛後來舒服」 小情侶遭逮:男女朋友做這事犯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少男少女正值血氣方剛花樣的年華,愛情濃烈時,一不小心就可能「擦槍走火」。臺北市一名17歲少年在補習班認識15歲小學妹,不久開始交往,日前兩人在男生家中偷嚐禁果,卻被少女母親發現對話「起先很痛,還好後來很舒服」,氣得報警;少年則感到納悶,「男女朋友做這種事犯法嗎?」

警方調查盧姓少年就讀北部某高中,幾個月前在補習班結識15歲小學妹,兩人情竇初開進而交往,彼此都是初戀。日前少年趁家人都不在時,邀學妹「來我家玩」,兩人發生第一次性行爲

當天晚上學妹在家與盧男聊天,卻忘記登出,隔天被進房打掃的媽媽意外發現對話,有「起先很痛,還好後來很舒服」、「什麼時候能再去你家」等語,氣得到派出所報案。警方循線約談情侶到案,盧姓少年坦承偷嚐禁果,學妹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男女朋友做這種事犯法嗎?」員警告知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爲,儘管「兩小無猜」,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