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對撞..機車後座乘客彈飛不治 2駕駛都被判刑!

鄧男駕車陳姓騎士相撞,導致機車後座賴姓男子身亡。(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鄧姓男子今年3月26日晚間11點多開車,行經東勢區第一橫街豐勢路口時,與無照的陳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導致機車後座的賴男身亡。法官近日認爲,鄧男與陳男都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各判1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時陳男騎車載着賴姓友人,從豐勢路由北往南的方向經過第一橫街與豐勢路的交叉路口時,撞上開車的鄧男,由於2車的車速都未減,導致陳、賴2人當場彈飛倒地,其中賴男頭部受到重創,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法官指出,鄧男駕車經過路口時爲「閃光紅燈」,應該要停車後禮讓幹道先行再起步,但是他卻未減速通行;另一方面,陳男騎車行經該路口時爲「閃光黃燈」,原則上應該要減速靠近,但是陳男依然快速通行,正因爲兩方都沒有減速,纔會發生這起車禍

法官認爲雙方都有過失,其中陳姓騎士還沒有駕駛執照,審酌鄧男有前科、陳男無前科,死者家屬僅領到200萬汽車強制責任險,且2名被告都只有各包6000元白包,因此依鄧、陳兩人的肇事責任比例,分別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