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合一/史上最大選舉 政治獻金民衆最多可捐20萬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內政部次長蕭家淇6日宣佈,面對史上最大、預計選出超過1.1萬席公職人員的七合一選舉,民衆如果想用錢「支持」候選人,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政治獻金」個人捐獻1年總額不能超過新臺幣20萬、人民團體上限100萬元、營利事業則不能超過200萬元。▲內政部次長蕭家淇6日宣佈七合一選舉的政治獻金規定。(圖/記者賴於榛攝)七合一選舉即將在11月29日投、開票,蕭家淇指出,關於收受「政治獻金」,直轄市長、直轄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擬參選人,要從今年4月25日起纔可以收受政治獻金;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則是要到8月25日起纔可以接受。而且「政治獻金」也不是人人都能捐,像是沒有選舉權小孩、重大BOT或是有虧損廠商外國法人等都不得「金援」候選人,否則將按件裁罰。內政部表示,七合一選舉預計選出超過1.1萬席的地方公職人員,預料民衆可能選擇以捐贈「政治獻金」的方式,支持心目理想政黨或候選人,但是依現行法律規定,對於「同一擬參選人」的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能超過新臺幣10萬元,營利事業不能超過100萬元,人民團體不能超過50萬元;如果想捐的不只一位,依法對於「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能超過新臺幣20萬元,營利事業不能超過200萬元,人民團體不能超過100萬元。想捐給政黨、政治團體「政治獻金」的話,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能超過新臺幣30萬元,營利事業不能超過300萬元,人民團體不能超過200萬元;若是對於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則個人不能超過新臺幣60萬元,營利事業不能超過600萬元,人民團體不能超過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