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工作爲由回孃家住 驚見「吃我的肉棒」!讓他崩潰求離

新竹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與小萱結婚,但2023年2、3月間,在賣場工作的小萱常以需要盤點或是需跨店支援較遠的分店,藉口住孃家較方便爲由,藉故離家或晚歸,阿國察覺有異,竟發現小萱與沈姓男同事外遇,2人還有極鹹溼對話,小萱:「親愛的晚上我想吃烤肉」,沈男回:「吃我的肉棒」;阿國憤而提出離婚之訴。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2023年4月24日發現小萱與沈姓同事發生婚外情,小萱也對此坦承,並一再求情保證絕不再犯,他爲了顧念家庭和樂及稚子的教養責任,選擇強隱忍讓,只希望爲稚子維繫家庭完整。

不料,小萱並未反省背棄婚姻忠誠義務之不該,在2023年7月17日再次發現他們持續外遇,小萱自知有錯無顏面對他,當天凌晨就返回孃家居住,自此就沒有再回來,彼此婚姻關係互信互諒之基礎已蕩然無存。

小萱則是辯稱,她後來已經返家,夫妻同牀已經半年,且2023年底一家三口前往動物園遊玩,雖然在2023年12月11日調解過程中,曾表示會對阿國提出妨害秘密的告訴,但是爲了想要維持家庭,最後還是決定不提告。

法官勘驗,小萱與阿嬸男的對話紀錄,阿嬸男:「內衣內褲穿性感一點」,小萱回:「月經來」,阿國:「闖紅燈」。小宣傳送愛心貼圖並說:「晚上你把XX灌醉」、「我想跟你睡」,沈男:「沒問題」,小萱回:「早點灌醉,我等你來一起睡」。

某天小宣傳訊給沈男:「親愛的(愛心)晚上我想吃烤肉」,沈男回:「吃我的肉棒」,小萱回:「脫掉阿」、「來啊」、「可以滿足我嗎」,阿國回:「可以」。

法官考量,阿國指稱因發現與小孩有些疏遠,所以後來纔會與小萱同牀。在小萱外遇後,2人就未曾發生過性行爲,仍然沒有辦法原諒小萱的外遇行爲。法官認,小萱雖否認與沈男發生性關係,但她所爲已悖離夫妻本應互負之忠誠義務,嚴重戕害夫妻間之互信、互愛基礎。日前依法判決,阿國訴請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