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開上澎湖輪運毒回澎湖 2嫌二審判決出爐
許姓男子、莊姓男子去年1月利用澎湖輪託運車輛運毒572餘公克,兩人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澎湖地院審理後,許、莊各被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判刑7年2月、6年2月,高雄高分院今宣判莊改判6年徒刑,許刑度不變。可上訴。
檢警查出,許男負責籌備運毒計劃及聯繫上遊賣家,莊男則於去年1月4日下午隨船託運許男的轎車搭乘澎湖輪至高雄,與許男、呂姓少年會合後,3人一同駕車至新北市林口區某汽車旅館投宿。
1月5日,許男駕車向不詳之人購得第2級毒品安非他命500餘公克、K他命約50公克後與莊男及呂姓少年會合,將安毒1大包藏在汽車內,呂姓少年則將兩大包安非他命、K他命1包夾藏在身上,駕車前往松山機場,許男與呂男先搭機返澎,莊男則駕車至高雄,同搭夜航的澎湖輪返澎。
因當時警方已對許男電話實施監控,掌握3人行蹤後,趁許男、莊男、呂姓少年抵達澎湖後先後發動搜索,在許的住處及車輛執行搜索,扣得2級毒品安非他命572.72公克、毒品咖啡包15包57.43公克、電子磅秤、封口機等證物,並當場逮捕許、莊2人,依法送辦並經法院羈押。
澎湖地檢署經多月偵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許姓與莊姓2名男子起訴,至於另涉案的呂姓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許、莊並被地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和6年2月,2 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莊男被從輕改判有期徒刑6年,許男維持原審判決,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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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輪外觀。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