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罹難者每人賠540萬 重傷賠240萬5千元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中)於22日下午4時,假蘇澳民醫院5樓大禮堂召開1021事故善後說明及決議,即罹難者每人540萬、重傷240萬5千元,其他受傷者,最高60萬5千元。(圖/記者遊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普悠瑪列車21日翻覆,釀成18死183傷的重大出軌意外,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於22日下午4時,假蘇澳榮民醫院5樓大禮堂召開1021事故善後說明,說明傷亡者後續慰問金、殯葬費等相關事宜,即罹難者每人540萬、重傷240萬5千元,其他受傷者,最高60萬5千元。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於22日下午4時,假蘇澳榮民醫院5樓大禮堂召開1021事故善後說明,會中並決議罹難每人賠償540萬(依鐵路法250萬及特別濟助金280萬,另發慰問金10萬),重傷每人240萬5千元(依鐵路法140萬及特別濟助金100萬,及發慰問金5千元),其他受傷者 最高60萬5千元(依鐵路法40萬及特別濟助金醫療費用最高20萬,另發慰問金5千元)。陳美伶表示,有關善後關懷服務方面臺鐵局已提供每個往生受災家庭,一案兩人專案服務,並設單一諮詢窗口:臺鐵局徐竹平專員0937607918;宜蘭運務段謝清田段長0933985819。有關殯葬及運用費用,交通部負責。教育部慰問金方面,學生死亡5萬,重傷2萬,輕傷1萬;教師部分,死亡及受傷均2萬。平安保險部分由教育部協助學生辦理後續事宜。教育部單一窗口:王志文教官0920316271。

同時請交通部於本週內完成所有慰問金及賠償金髮放事宜。另,有關患者後續若需長期照護部分,俟後續醫療處理方式確定,另案處理。有關醫療費用部分如有非健保給付之部分負擔或自費部分,均由交通部及臺鐵局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