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與調查

圖╱本報資料照片

普查和調查的規模

平常看數據,很少人會去探究這數據是如何產生的,因此外銷訂單和出口常被混爲一談,薪資和所得、就業者與受僱者也被視爲相同。事實上,這些數字有三個來源:公務統計、抽樣調查及各類普查,其中以抽樣調查居多。例如,財政部每月公佈的出口值,是業者通關申報的資料,屬公務統計,而外銷訂單則是經濟部抽樣推估而得,雖然兩者皆用於衡量外貿情勢,但來歷不同。臺灣去年從事貿易者有12萬家,出口統計這項資料是一家也不會少,但外銷訂單隻取3千家樣本推估。

上位抽樣道破總體趨勢

別小看樣本數這麼少,這些樣本可不是隨便抽的,而是依前一年業者出口實績排序,然後由高而低次第往下抽,直到累計實績佔該業出口70%爲止,如此取得的樣本廠商雖不多,但佔出口比重極高,以此推估母體的訂單,雖不中亦不遠矣,此即「上位抽樣法」。

上位抽樣法又稱截略點抽樣法、截斷抽樣法,其優點是不用太多的樣本,就可以很快估出總體趨勢,因此廣泛用在每月製造業生產指數、受僱員工薪資、批發零售營收等統計。每個月這些指標經常登上各報前版,之所以這麼快就能估的出來,全是拜「上位抽樣法」之賜。

如果這些數字都循普查,那每個月得查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家廠商、數百萬戶家庭,待其查完已過半年,算完已過一年,這樣的統計雖有絕對代表性,卻沒有即時性,難以做爲政策參考,因此我們每個月看到的數據以來自抽樣推估者居多,當然還有一些來自公務統計。

這麼說來,還要普查做什麼?沒錯,普查是不具即時性,不過由於查得多,資料最詳實,非僅可以做爲日後抽樣的母體,也可以校正前幾年的推估誤差。換言之,若沒有普查,日後也不可能有準確的抽樣調查,每月發佈的工業生產、批發零售、受僱員工薪資等數據的誤差也會愈來愈大。

普查與人民隱私的拿捏

舉例來說,2000~2005年國內企業僱用的人數原始數據由592萬微增至594萬,受僱人數沒什麼變化,然而經工商普查校正,這五年卻從593萬增至620萬,上修幅度歷來少見,這反映此一期間由於產業外移,母體變化劇烈,循前一次普查所做的推估,已出現巨大誤差,而這也說明藉由普查持續更新母體,是必要的。

所以,普查還是很重要,目前我國每五年辦一次工商普查、人口及住宅普查則每十年辦一次,普查由於查的規模相當大,動員的訪查人力逾萬,與一般調查只需四百位訪員有天壤之別,雖然如今政府透過所得稅、勞保、勞退及健保取得愈來愈多的大數據,但許多基本國勢仍得循普查才能掌握。

普查雖如此重要,然而近年詐騙橫行,政治耳語紛擾,受訪者自然是心生恐懼,避之惟恐不及,長遠之計,除改善治安,更重要的是把普查、調查等觀念寫入國小教科書,當人們自小明白這是國之大事,調查困境自獲改善,數據的可靠度也必爲之提高。

小檔案■母體(population)不容易獲得,今天多數指標是根據樣本(sample)推估而得。工商普查、人口普查資料可做爲日後抽樣的母體,由於母體也是時時變化,因此普查須定期進行,以更新母體。調查推估準確與否,除取決於抽樣方法,也和受訪者的觀念、態度有關。

小檔案■上位抽樣法(截略點分層抽樣法)運用在受僱員工調查時,爲讓所取得樣本廠商一萬家足以反映母體廠商130萬家,依各業的廠商僱用規模分層,最上層爲大企業,屬全查層,全查層以下分六層,愈上層企業僱用規模愈大,抽出率愈高,每五年再以工商普查資料進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