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青年向監院陳情執法不公 陳師孟:義不容辭

監委陳師孟。(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獨派青年團體228時到慈湖蔣公陵寢潑漆桃園地檢與警方將潑漆人士拘提到案,其中六人以5萬元交保。 一行人12日赴監察院陳情,並質疑桃園市檢警違反司法實務慣例比例原則,痛批明顯有政治力介入,要求監委調查;接受陳情的監委陳師孟則表示,「這些司法官對於民主制度不是很清楚,對於你們的陳情,監察院一定義不容辭。」

抗議潑漆事件後續的司法行動,獨派青年今到監察院抗議,提出檢警的7大違法行爲,包含比例原則失衡、違法搜索扣押、開出高額保釋金來刁難等等。

學生會學權部長羅宜表示,在潑漆後,他們在3月1日陸續收到桃園市大溪分局的到案說明書檢方就在當天展開大規模強制拘提,已經嚴重違反司法實務慣例,因遭傳喚人士皆在臺北生活,有一定住居所,事後還馬上舉行記者會,沒有逃亡或逃亡、滅證之虞,完全不符刑訴法第76條中逕行拘提要件

他也控訴,檢警在拘提過程中粗暴,強制拔走當事人機車鑰匙、禁止使用手機、搜身與扣押私人物品等,明顯違反刑訴法規定。且在無任何符合《刑事訴訟法》的情況下,檢察官諭令裁定明顯有瑕疵,開出高額保釋金是刻意刁難學生,要求桃園地檢署立刻返還保釋金。

獨派青年之後也向值日監委陳師孟陳情,陳師孟則迴應,「這些司法官對於民主制度不是很清楚,對於你們的陳情,監察院一定義不容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