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攻城獅加罰林宜輝月薪減半 駁斥顏行書賽後發言

攻城獅追加處罰林宜輝本月月薪減半。(新竹攻城獅提供)

1日新竹街口攻城獅與桃園領航猿比賽爆發的林宜輝與羅賓森衝突事件繼續延燒,攻城獅2日宣佈將會自主追加懲處林宜輝本月月薪減半,同時也針對領航猿代總教練顏行書1日賽後發言,「攻城獅已經第2次用本土球員攻擊我們的洋將,以這樣的策略去換取勝利實在不太應該。」提出嚴正的駁斥。

以下是攻城獅新聞稿內容,『針對4月1日(五)G38衝突事件賽後發言與聯盟懲處,攻城獅球團聲明如下,第一,針對稍早PLG聯盟的追加判罰,攻城獅球團尊重也接受此懲處,並迅速招開內部檢討會議,正式決議除了聯盟追加禁賽兩場外,再自主追加懲處林宜輝四月月薪減半。盼以此懲處向外界證明,攻城獅球團絕不姑息任何場上的危險動作。

第二,桃園領航猿代理總教練顏行書於昨日賽後記者會表示:「攻城獅已經第2次用本土球員攻擊我們的洋將,以這樣的策略去換取勝利實在不太應該。」攻城獅球團嚴正駁斥上述言論,且桃園領航猿洋將羅賓森於2月12日G33賽事第二節剩餘3分19秒時惡意拉扯吳岱豪頸部;於3月25日G59賽事對林宜輝惡意出肘攻擊鼠蹊部;4月1日G38第三節剩餘11分14秒時,於無球進攻時再度出肘攻擊林宜輝,接着爭搶進攻籃板時刻意以臀部橫移使攻城獅洋將辛巴於空中失去重心。以上四個危險動作皆是領航猿羅賓森主動攻擊,因此攻城獅球團將引用聯盟規章19.1與19.3,正式對此言論提出申訴要求PLG聯盟介入處理。

PLG聯盟規章:19.1 相關人員不得公然批評、侮辱其他球員、裁判、聯盟相關人員或一般社會大衆。違反上述規定者,得處罰款最高新臺幣拾萬元整;19.3 相關人員若有公開挑釁侮辱、暴力衝突等情事而有影響聯盟形象或有影響聯盟形象之虞者,無論該員於比賽或私人、季外期間,得處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