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河川遭工廠廢油污染 最高可罰300萬元

屏東縣環保局今天上午接獲通報萬丹大排疑似遭油污染,立即派員巡查,發現污染源爲上游的木合板製造工廠,隨即採水送樣及要求啓動油污緊急應變,同時依法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屏東縣環保局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上午接獲通報萬丹大排疑似遭油污染,立即派員巡查及搭配空拍機蒐證,鎖定可疑污染源後,發現污染源爲上游的木合板製造工廠,因機械歲修遺留廢潤滑油未妥善處理,經廠內水溝流出導致污染。

環保局稽查人員趕抵工廠時,廠方人員還對自身發生油污影響水體一事渾然不知。稽查員立即採水送樣並要求啓動油污緊急應變,圍堵油污防止再持續外流。環保局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歲末年終將至,呼籲各行各業於歲修保養時,清潔或保養的廢(污)油、水均應妥善收集處理,油污染河川水體水質,往往造成魚羣無法呼吸而暴斃、釀河川生態失衡且徒增清理成本。

環保局指出,尤其發生廢油外泄情形,依法應立即採取應變措施並於3小時內通報環保局,也呼籲縣民若發現任何污染,立即撥打7351928公害陳情專線通報,共同守護河川水體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