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眷口數減少 明年健保收入少19億元
健保署27日公告,健保第1類第1目-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的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眷屬人數爲0.57人。(報系資料照)
健保署27日公告,健保第1類第1目-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的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眷屬人數爲0.57人,將自2023年實施。健保署長李伯璋指出,調整過後僱主的負擔會減輕,估計一年對減少健保約19億元收入。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類的第1目-第3目爲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的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以及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僱主之受僱者。
僱主或政府單位的健保負擔是依照月投保金額、保險費率、負擔比率以及平均眷口數計算,跟被保險人負擔實際眷口數不同。若以「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僱主之受僱者」投保單位負擔6成爲例,用最低月投保金額25,250元推估,原先投保單位負擔約爲1,238元,2023年會下降爲約1,230元。
李伯璋指出,依法會定期檢討眷屬人數,雖然會衝擊健保收入,但對僱主而言是較公正的做法;而此舉也會影響健保的安全準備金,因此健保需要更有效利用,因此健保部分負擔調整仍是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