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陷感情糾紛持刀狂砍情敵被逮 警局「屎遁」脫逃罪加一等

感情糾紛屏東男持刀狂砍情敵被逮,警局「屎遁」脫逃罪加一等。(示意圖/shutterstock)

砍人被逮後警局屎遁,男子脫逃罪加一等。(林和生攝)

江姓男子與張姓男子因感情糾紛相約談判,江男持西瓜刀將對方砍成重傷,被逮後又趁警方不注意,以上廁所爲由脫逃,數日後因身無分文自行投案,屏東地院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另脫逃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江男因感情糾紛與張男相約一處旅館外談判,雙方一言不合,江拿出預藏西瓜刀朝對方腿部揮砍,幾乎殺紅了眼,持續又砍向肩、背、頭胸等部位,造成身上多處撕裂傷,直到友人制止,才倉皇離開現場。

張男忍痛到附近便利商店求救,經送醫急救後保住性命,警方將人拘提到案,不料他在偵訊時以要上廁所爲由,從廁所脫逃,直到身上現金用盡,才主動向警方投案。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江男5年6月徒刑,另脫逃罪判刑4月。